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03-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相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选拔、推荐优秀本科生参加2017年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7年我校共有7个项目获国家立项,计划推荐29名优秀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按照获批项目及选派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时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3.参加雅思、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视交流项目具体情况及申请学生综合情况给予相应学费资助,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四、选派工作流程
时间 |
内容 |
部门 |
3月1日-3月15日 |
学院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包括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 |
学院 学生 |
3月21日-3月24日 |
教务处接收并审核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 |
教务处 国教院 |
3月25日 |
公示初选名单 |
教务处 国教院 |
3月25日-3月30日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网上申报,并寄送外方高校 |
国教院 学生 |
3月31日-4月20日 |
获取外方高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
国教院 学生 |
4月21日-5月5日 |
学生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
学生 |
5月5日前 |
学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向教务处提交备案材料,并制定学习计划 |
学生 教务处 学院 |
5月12日前 |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学生申报材料 |
教务处 |
五、申请材料
1.向学院提交材料:
(2)本科阶段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
注:提交的材料请在3月15日前交至学院,特别提醒雅思或托福成绩必须于3月15日前获得。
2.向外方高校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外方高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身份证复印件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推选学校与国外留学单位制定的学习计划(见附件4)
联系电话:025-84399781
联 系 人:吴悦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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