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6-04-22 浏览次数:
各课题组:
2016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勤勉进取,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促进研究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积极工作,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参评:主要包含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硕连读研究生、以及2011级直博生。
二、评选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术型研究生攻读研究生期间有论文发表,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曾获得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期考核优秀、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团干(团员)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及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7、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评选步骤
1、4月25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信息EXCEL格式汇总表》,三份表格按时拷贝至生科楼D1004;
2、 5月6日前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三天。
3、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4、5月2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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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